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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法治报——海峡法治在线11月15日讯今年以来,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强化不起诉案件办理的流程监管,多措并举切实构建起严格规范、公正透明的不起诉办案机制。 据悉,该院实行检委会、检察长会议双轨并行审议案件。对不捕、不诉、同意撤回移送起诉等类型案件或者其他重大事项,该院每月随机抽查,与“三个规定”填报记录进行比对,案件、事项承办人员出具书面自查说明并签字、备案。此外,该院检务督察部门以当月办结案件数20%的比例,随机抽取当月办结的不捕、不诉案件,通过调阅材料、回访被不起诉(批捕)人等方式,已对廉洁规范办案情况开展“回头看”47件。 (林缤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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