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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10-20 14:24:26

一场检察听证让兄弟重归于好

作者:本报记者 龚丽雯   来源:福建法治报   责任编辑:

解的是房产纠纷 暖的是手足亲情

——一场检察听证让兄弟重归于好

“亲兄弟,打断骨头连着筋,哪能为了房子闹到对簿公堂的地步?如今心结解开了,母亲也有人照顾,这多亏了检察院的同志!”日前,在宁德市检察院与周宁县检察院联合召开的听证会上,陈忠和陈尔(均系化名)兄弟二人双手紧握,眼眶泛红。这场持续两年的房屋权属纠纷,在宁德市两级检察院的联动化解下,最终以和解告终,破碎的亲情重新弥合。

共建房屋引权属纠纷

时间回溯至1994年。彼时,周宁县狮城镇某村被纳入造福工程规划,依托政策红利,陈忠、陈尔兄弟俩顺利分到两块宅基地。按照政策要求,每块宅基地需交纳6000元押金,可当时陈家经济拮据,无力承担这笔费用。权衡之下,陈家只能将其中一块宅基地转让给亲戚,而另一块宅基地的押金,则由陈忠向妻子的娘家人借资垫付。

1998年,在陈家全家人齐心协力努力下,一栋两层新房终于落成。入住后,厨房及楼上对应的房间归陈忠使用,一层的小房间与二层的另一间房间则归陈尔使用。此后多年,兄弟二人同住一个屋檐下,一起照料年迈的父母,家庭氛围和睦融洽。

然而,随着时间推移,房屋权属问题逐渐成为兄弟间的分歧焦点。2017年,陈忠自行出资将房屋加盖至六层,并在2018年以其夫妻名义办理不动产权证书。这一行为,为后续的纠纷埋下了伏笔。2023年,陈尔搬离涉案房屋时,就房屋产权归属与陈忠爆发争执。

双方各执一词。陈忠认为,案涉房屋的宅基地登记在自己名下,当年土地押金也是依靠自己的关系才得以筹措交付,建房时更是他请来工友帮忙,从宅基地获取到房屋建设,自己始终是核心主导者,因此房屋理应归他所有;陈尔则坚持,早年的两层房屋是全家共同出力建造,自己作为家庭成员,对房屋自然享有部分所有权,哥哥单方面将产权登记在其夫妻名下,忽视了他的合法权益。

为了讨说法,陈尔把旧棉被、衣服、木桶等杂物堆在二楼走廊。陈忠多次催促陈尔清空杂物无果,觉得他不讲理,于是在2024年初,一纸诉状将他告上法庭,要求恢复房屋原状,并确认房屋归陈忠所有。

一审法院判决陈忠胜诉,陈尔不服上诉。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陈尔胜诉,陈忠又向省高院申请再审被驳回。接连的诉讼让兄弟俩彻底撕破脸,陈忠心里更是憋了一股气:“房子是我牵头盖的,证也在我名下,怎么会判他赢?”今年1月,陈忠向宁德市检察院申请监督,希望能讨回公道。

联动化解寻解纷路径

受理该案后,宁德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阅卷,发现这起案件并不简单。“表面看是房屋权属纠纷,但核心是家庭成员间的亲情矛盾。如果只盯着法律条文下结论,就算监督结果出来,兄弟俩的积怨也解不开,案结事不了。”承办检察官在案情分析会上提出联合周宁县检察院,从根源上化解矛盾,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。

很快,两级检察院形成联动方案。周宁县检察院负责摸清底细,到陈家所在社区走访邻居、调取户籍资料,还原当年建房的细节;宁德市检察院则聚焦法理人情,梳理证据链,分析案件的法律争议点。

调查过程中,一个关键事实逐渐明晰。1994年至1999年建房期间,陈家并未分家析产,且在2023年陈尔搬走前,兄弟俩的户口都登记在案涉房屋。“虽然陈尔拿不出具体的出资凭证,但这正是家庭共有财产的特点——成员间不计较个人得失,共同为家庭付出。”检察官表示,“物权登记是公示方式,但不能改变房屋建造时的共有属性。”

随后,检察官分别与兄弟俩沟通。面对陈忠,检察官指着不动产权证书,耐心解释:“证书是合法的,但不能否定家庭成员的共有权利,当年若没有弟弟和父母的付出,房子也建不起来。”面对陈尔,检察官则劝说:“哥哥为这房子倾尽了所有,你们兄弟俩从小一起长大,父亲临终前嘱咐要互相扶持,别让亲情败给了房子。”

一次次推心置腹的谈话,让兄弟俩的态度渐渐软化。陈忠沉默半晌后说:“其实我也不想跟弟弟闹成这样,就是咽不下那口气。”陈尔也坦言:“我不是非要争房子,只求公平,若有双方认可的办法,我愿意退让。”

听证和解续手足亲情

为了彻底化解隔阂,8月19日下午,宁德市检察院与周宁县检察院召开听证会,邀请社区干部、人大代表、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,让兄弟俩在第三方见证下把话说开。

听证会上,两级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深入阐明双方诉求,并围绕争议点厘清核心:“房屋一、二层为家庭成员共有,三至六层由陈忠单独出资。建议以补偿方式明确整体权属,既保障陈尔权益,也让产权清晰。”

一番公正客观的释法说理让兄弟放下芥蒂。经多方协商,兄弟俩不仅就房屋权属问题达成和解,还对母亲的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,当场签订和解协议,陈忠也撤回了监督申请。

“案件虽小,却体现了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温度与专业素养。检察官在前期做了大量的调查与协调工作,不局限于就案办案,而是精准把握案件背后的法理与人情,深入剖析案件实质法律关系,统筹兼顾法理情的有机统一,诠释了‘立法为公、执法为民’的理念。”听证会结束后,听证员对两级检察院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。

这场由两级检察院联动化解的家庭纠纷,不仅守住了法律的底线,还温暖了人心。正如宁德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所说:“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’,不是一句口号,而是要在办案中兼顾法理与人情,既要解开案件的‘法结’,更要化解当事人的心结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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