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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建瓯市徐墩镇文化中心广场上,建瓯市人民法院将5起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案件的庭审,直接“搬”到群众家门口。
庭审现场(建瓯市人民法院供图) 案情回顾 张某某、黄某等人曾在建瓯市徐墩镇某工厂务工,因喜爱画眉鸟的鸣叫声,竟利用手机连接蓝牙音箱播放鸟鸣声进行“声诱”,再借助捕鸟网捕捉野生画眉鸟,并将其带回家中饲养。今年7月29日,建瓯市公安局民警在巡查过程中将张某某等人当场查获,共查获画眉鸟25只,并移交建瓯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部门进行野外放生。 法院审理 非法猎捕画眉鸟,获刑并处罚金 建瓯法院经审理认为,张某某等5人非法猎捕、购买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共计25只,价值达1.2万元,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,均构成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。鉴于张某某等人自愿认罪认罚,有悔罪和坦白情节,依法从轻处罚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:“非法猎捕、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的,或者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”张某某、黄某、林某某、刘某某涉案金额为2万元,王某涉案金额为4万元,遂分别判处5人拘役3个月到5个月不等,缓刑3个月到8个月不等,并处罚金4000元到8000元不等。 庭审中,5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,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;法官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,围绕“为何捕鸟违法”“生态保护意义”等关键点细致阐释法理,既明确指出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,也传递生态保护的司法导向,让在场旁听群众直观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与司法的温度。 法官说法 非法猎捕 必将严惩 画眉鸟在自然生态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,是控制虫害、传播种子的“生态卫士”。然而,长期以来,因其鸣声悦耳、外形秀美,深受民间养鸟人士喜爱,导致针对野生画眉鸟的非法猎捕、收购、运输和出售行为屡禁不止,直接威胁其种群生存。正是为了遏制这一趋势,国家提升其保护级别。自2021年2月1日起,画眉鸟已被正式列入新版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》,成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。这一升级,是国家基于其野外种群数量下降的严峻现实,为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、维护森林与农业生态健康所作出的重要法律确认。该案中,张某某、黄某等人多次捕捉并饲养画眉鸟25只,破坏建瓯市区域内生态平衡。这5起典型破坏野生动物资源、危害生物多样性的违法犯罪案件,暴露出部分群众法治意识淡薄、生态保护观念缺失等问题,对公众具有深刻警示意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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